2011年9月1日上午,我院法律系主任王金堂教授应邀出席了青岛市政府法制办主持召开的《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马耀青同志主持了会议。《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会人士普遍认为该《条例》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对该《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我院王金堂教授针对《条例》中建设工程材料的备案范围、工程材料监督检查法律关系中各方的责任设定、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法律地位等问题进行了发言。